将扣留车辆私自开走如何定罪

发布者:潍律宝 时间:2022-12-11

一、将扣留车辆私自开走如何定罪

私自将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车辆开走,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可以扣留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扣留后,如果当事人私自将车辆开走的,属于盗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盗窃罪追究当事人的开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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