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发布者:潍律宝 时间:2022-12-13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1、犯罪客体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

根据《立案追诉标准

(二)》中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数额的规定,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的和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可进行立案追诉。

刑法修正案

(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4款规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等相关法律知识。

违法发放贷款罪案件中犯罪所造成的损失的认定

,应当以侦查机关立案时为界点。

侦查机关立案后,行为人的退赔行为对定罪不构成影响,也对损失数额的认定

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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