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个月女方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发布者:潍律宝 时间:2018-04-11 17:26:11

对于离婚案件来讲,在离婚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因为财产如果没有分割清楚的话,可能会影响到自己后来的生活,所以要注意一下分割财产的方法。那么离婚三个月女方能起诉分割财产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三个月女方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可以,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离婚三个月女方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

三、离婚需要的材料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离婚三个月女方能起诉分割财产吗的相关介绍,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就要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制度,在离婚三个月之后是可以申请财产分割的。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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