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搜索结果


  • 怎么区分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
  • 一、怎么区分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 1、适用范围不同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

  • 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行纪合同的特征
  • 一、行纪合同的标的如何确定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是行纪人提供的劳务。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

  • 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 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委托合同属于服务性合同,服务合同包括保管、行纪、居间、委托等很多种类的合同,它们之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标的是供劳务,而不是物的交付。但它们相互之间又有其各自的特征。居间···

  • 行纪合同多卖的价款归属是谁?
  • 一、行纪合同多卖的价款归属是谁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也无法确定的,归委托人所有。《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 行纪合同的主体资格条件包括什么,行纪人的法律义务
  • 一、行纪合同的主体资格条件包括什么 行纪人就是经营行纪业务的当事人。行纪业务系指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的业务,诸如财产买卖、有价证券买卖、代为保险、代为出版、代收债权、代为租赁、代售入场券、代登广告等。行纪人负有以下义务:以自己的名义代委···

  • 行纪合同物品风险转移的后果谁来承担?
  • 一、行纪合同物品风险转移的后果谁来承担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含对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行纪人在行纪合同中主要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1、从事行纪活动的费用依法由行纪人负担,而委托人垫付的,行纪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或···

  • 委托物留置权适用于行纪合同?
  • 一、委托物留置权适用于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

  • 行纪合同介入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 一、行纪合同介入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介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一定的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1、必须有行纪合同关系的存在。这是行纪人行使介入权的基础,如果当事人双方根本不存在行纪合同关系,而是委托、居间等法律关系,则一方当事人不可能享有介···

  • 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
  • 一、我国的行纪合同是否为实践合同 不是,是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对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相应的对价符合有偿合同的定义。行···

  • 一般行纪合同可以留置吗?
  • 一、一般行纪合同可以留置吗 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

  • 行纪居间委托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 一、行纪居间委托合同的联系是什么 行纪居间委托合同之间没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三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三者的区别在于:(l)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 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第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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